
塔式起重機.安全技術規范
一、起重指揮員必須持有任職證書,并與操作人員密切合作執行規定的指揮信號。操作人員應根據指揮信號操作,信號不清楚或錯誤時,操作員可以拒絕執行。
二、起重機工作時,嚴禁任何人在起重臂和重物下停留、工作或通過。吊裝重物時,嚴禁通過上述人員。嚴禁使用起重機運載人員。
三、嚴禁用起重機伸縮、傾斜、吊起埋在地上的、固化的重物,以及其他重量不明的物體?,F場鑄造的混凝土構件或模板必須全部松動,方可起吊。
四、嚴禁在空中懸掛重物很長一段時間,如果操作突然失靈,應采取措施將重物降落到安全的地方,切斷電源后應進行檢修;一旦突然停電,應立即將所有控制器撥至零,切斷主電源開關,并采取措施將重物送至地面。
五、起重機的拆卸和安裝必須由獲得建筑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拆卸和安裝資格證書的專業人員進行,并應在技術和安全人員在場的情況下進行監督。
六、活動臂式及獨立自舉式塔式起重機,不得懸掛標牌。